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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多管齐下破解“养老难”

政府积极推动,形成政府、社会、家庭多方责任共担的新机制。作为公共服务的主体,政府有责任在政策引导、资金扶持和督促检查等方面为居家照顧养老服务提供制度保障。政府尤其要在制度建设的层面上保障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需求,这是当前和今后政府设计居家照顧养老服务制度的紧要任务。政府购买是当今公共财政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自20 世纪70 年代末以来, 西方发达国家纷纷将市场机制引入政府公共服务之中, 实行了公共服务的市场化和社会化改革,掀起了政府购买服务的新高潮。各地政府可尝试为困难老人、孤寡老人、特殊贡献老人、高龄老人等提供服务费补贴或优惠。

如天津市2008 年由市财政提供600 万元补贴,新建示范性社区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20 个,在100 个居住人口超过6000 人的社区配建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站)和老年活动室等养老服务设施。辖区内享受政府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的老年人按照有关政策将享受无偿服务,对低收入老年人按照低于市场价格提供低偿服务。也可尝试由政府发放养老服务消费券,以服务券为载体实施补贴,形成政府购买部分居家养老服务、社区扶助及家庭自愿购买的新机制。 推进再就业工程与养老服务结合,实现“一岗解两难”。在目前金融危机形势下存在失业人员日益增多的现象,促进再就业始终是政府的工作重点之一,同時也促進了家事管理機構的興起。构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多管齐下破解“养老难”

社区中的老人希望得到家事管理、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和医疗保健,居家养老自然成为社区就业与社区养老保障政策的最佳结合点,既可为失业人员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同时也可解决老龄化问题,促进社区福利体系建设,从而达到共赢的目的。 开展“时间储蓄”,倡导养老、健康互助新模式。社区中有大量准老人和低龄健康老人,他们既是养老服务需求的潜在消费者,也是养老服务的潜在提供者。

可以依托社区,建立“时间储蓄银行”,由社区派专人进行账户管理,当服务提供者提供服务后,由管理人员记录在册,日后他本人或家人需要帮助时,可以由社区中其他人提供相等时间的服务。通过时间来储蓄养老、医疗、生活照料等服务,让时间成为社区内的“通货”,这样就可以实现互助行为的有效结算,形成社区成员互助养老新模式。此举不仅可以缓解社区服务供给与需求的现实矛盾,也可极大程度节约人力资源和时间资源,提倡互助友爱的社会氛围,可以将其作为解决养老问题的一个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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